企業經營時需要承擔多方面的法律責任,無論是在經營業務時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是出售的產品對他人造成了意外傷害,以及雇員在工作中發生了意外事故或工作過程中的欺騙行為導致經濟損失,都可以通過投保責任險進行風險的規避和損失補償。
服務內容
| 一、服務方案 | |
| 投保行業 | 承保職業類別1-5類。按照保險公司職業類別表標準執行,高空作業、采礦業無法承保。 |
| 投保年齡 | 16-65(含)周歲 |
| 二、保險方案 | |
| 死亡/傷殘 | 80萬元 |
| 醫療費用 | 20萬元 |
| 醫療費用及誤工費 |
1、本保險醫療費用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為100元;根據《工傷保險診療目錄》用藥范圍的規定符合要求的予以賠付,最高賠付限額為20萬元。 2、誤工費用賠償金為160元/人/天,按實際住院天數計算,單次賠償天數不超過180天,累計賠償最長不超過365天 |
| 保險期限 |
1個月 |
保障范圍
在本委托服務協議期間內,承保被保險人員工在受其雇傭期間,由于從事保險單載明的業務遭受工傷而致身體傷害(包括因此引起的死亡),由承保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因此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四)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
(六)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
(七)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
(八)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
賠償責任不同:工傷保險基金可以承擔大部分的工傷賠償責任,但仍有部分工傷賠償責任需要用人單位自身承擔(包括誤工費及五到十級傷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雇主責任險可以賠償雇主對雇員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可以免除雇主后顧之憂。
用人單位申領工傷保險金的次數同時也反映該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狀況,可能會招致相應的行政處罰。雇主責任險賠償與勞動安全記錄無關,且理賠程序相較工傷保險基金申領程序簡單、快捷。
